论业果、缘起(20210423)
(一)
【居士】我的出生是一个错误,我无法选择不来到这个世界。无数次想自杀,只是觉得父母可怜。我空了写一个贴子,把一生做个回忆和阐述,不留下误会和遗憾。
【贤佳】宜积极面对人生苦难,皈依三宝,依佛法渐渐改善生命境遇,至少后世生命更好,不必、不宜自杀。
【居士】佛经的十善、十恶里,我只犯过本不作妄语意的小妄语,可我得到的果报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贤佳】现世的果报可能是过去世的业感生的。不管怎样的果报,都宜积极面对,始终正皈依法,种植善因,未来自会有好的境遇。可参看《了凡四训》。
【居士】网络有口无心的小妄语,就应该招致现实中持续多年恶(三声)心诽谤和实质伤害吗?被人伤害,反过来被所有人骂作是施害者?佛陀是不是太偏心了?
【贤佳】因果不一定是这样的,可能是过去世的业感果。有人可能有口无心的小妄语都没有,就被人诽谤乃至入狱,比您更惨。因缘果报复杂,法尔如是,不是佛规定的。
【居士】佛法不应逾越君主法规。我遇到的并不是人生苦难,而是不白之冤。
【贤佳】是的,佛教徒不应逾越国法。不白之冤即是人生苦难。例如我好心如实举治学诚,然而被很多人说是诬陷、欺师灭祖、忘恩负义,甚至有人说要杀我、吃我的肉,至今仍然含混不明,有口难辩。这对我来说是人生苦难,但帮我消了过去世的罪业,且磨练我现在的心智,好处很大,乐在其中。
(二)
【居士】文章《女朋友被“供养”给假活佛?为何世人都爱信藏密?》(https://mp.weixin.qq.com/s/RY32I0OgOaOiPR22WXY79Q)下有人留言:
这居士和女友是前世骗过别人,今生受报而已。
【贤佳】有宿世业因,还有今世恶人为缘,不应偏狭看待。仍应救护现缘受害者,并应惩治现缘作恶者,是为佛法智慧、慈悲,例如佛菩萨救助恶道业苦众生。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辨破藏密的业果观念》(https://www.zhengxinfofa.org/2403.html)。
(三)
【居士】对文章《僧人与女居士邪淫,说念阿弥陀佛就能消减罪业……》(https://mp.weixin.qq.com/s/E7mSOolLzYvBSAX3Tra32g),有人留言:
万物运行有统一的法则,不会为任何人开绿灯;戒律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身份就可以逾越。这里也正是提到了我有疑问的一个地方,“念一句佛号灭80亿劫生死重罪”,凭什么?怎么证明?
【贤佳】随喜善思!“念一句佛号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漏说了心因缘,需要有大惭惧、至心忏悔、深净信仰。这种深切心因一般在临终苦迫时激发出来,但不是无惭无愧破戒作恶的等流心习能够引发,而是需有宿生大善根福德和正见善知识深切开导才能引发,所以是希有、侥幸的,不可期凭,否则如同农夫荒废耕种而守株待兔,是为愚痴。
如《观无量寿佛经》说:“下品下生者,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苦无穷,如此愚人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应称皈命无量寿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花,犹如日轮住其人前,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
《净土十疑论》(〔隋〕智者大师)说:“众生无始以来,善恶业种多少、强弱,并不得知,但能临终遇善知识,十念成就者,皆是宿善业强,始得遇善知识,十念成就。若恶业多者,善知识尚不可逢,何可论十念成就。……又云‘一念念佛,灭八十亿劫生死之罪’,为念佛时心猛利故,伏灭恶业,决定得生,不须疑也。”
例证如《宝王三昧念佛直指》(〔明〕妙叶法师)说:“张钟馗、张善和,皆为杀业,狱相已现,十念便归。石晋凤翔僧智通,宋明州僧可久,观智者遗文,一心修习,亦尔神游净土,见标名花座者,出定之后,悉如其言。宋金太公、黄打铁、吴琼,初皆为恶业,因改悔精修,于往生时悉有瑞应。”
这是否如实可靠?难以证明,但依经教来说有可能。如《(南传)中部136经/业分别大经》说:“在这里,凡这个人在这里是杀生者、未给予而取者、……(中略)邪见者,他以身体的崩解,死后往生到善趣、天界:或者在以前他作了应该感受为乐的善业,或者之后他作了应该感受为乐的善业,或者在死时到达、受持了正见,因为那样,他以身体的崩解,死后往生到善趣、天界。”(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36.htm)
异译本《中阿含经·分别大业经》说:“若有一不离杀、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此不离、不护已,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者,彼若本作不善业,作已成者,因不离、不护故,彼于现法中受报讫而生于彼,或复因后报故。彼不以此因、不以此缘,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或复本作善业,作已成者,因离、护故,未尽应受善处报,彼因此、缘此故,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或复死时生善心,心所有法正见相应,彼因此、缘此,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中。”(卷第四十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1/T01n0026_044.xml#pT01p0708b1304)
(四)
【居士】对文章《学诚的暴露可谓警钟,佛教表面的繁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https://mp.weixin.qq.com/s/egKJMQ3BQfNECi7FfKR3GQ),有人留言:
对于经典中一些说法,我实在有不理解的地方:
《楞严经》鼓励燃指供佛消灭业障:“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这里有些让我非常矛盾的地方:
①“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为什么这里强调必须要燃指供佛才能消业?虚云老和尚燃指供佛事件是真有其事,还是后人编纂?如果只有这样才能消业,为何除了虚云老和尚,没有人再尝试?都不想消业了吗?还是说有别的方法?既然有别的方法消业,为何《楞严经》独独强调这一个“舍身”的法?
②佛陀说:“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说明过去佛陀行菩萨道时并没有做过燃指,不论是《本生经》还是其它经典,都没有提到菩萨燃指。既然菩萨因地时自己并没有做过燃指供佛,为何要让弟子做?他明明已经成佛,更应该告诉我们,业力并不可怕,是可以超越的,不是么?如果说,佛陀因地做过燃指,而燃指确有净一切业的功能,为何还要特别“示现”马麦、头痛、木枪刺脚、血痢等等恶报?如何证明燃指的效果?
③ 如果说非要业尽才能解脱,为什么《涅槃经》又公然否认“业尽则苦尽”的说法?到底是无明尽苦尽,还是业尽苦尽?
【贤佳】可回复:
经中说“一切”、“所有”等,并非都是绝对的,有时是局部、相对的。
如《大般涅槃经》说:“一切者,少分一切。……如我昔日所说偈言:‘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丛林,必名树木。一切女人,必怀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乐。’……一切丛林必是树木,是亦有余。何以故?种种金银琉璃宝树,是亦名林。一切女人必怀谄曲,是亦有余。何以故?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就,有大慈悲。一切自在必受乐者,是亦有余。何以故?有自在者,转轮圣帝、如来法王,不属死魔,不可灭尽;梵释诸天,虽得自在,悉是无常。若得常住无变易者,乃名自在,所谓大乘大般涅槃。……如来亦尔,为诸国王、后妃、太子、王子、大臣,因波斯匿王、王子、后妃憍慢心故,为欲调伏,示现恐怖,如彼良医,故说偈言:‘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丛林,必名树木。一切女人,必怀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乐。’文殊师利!汝今当知,如来所说无有漏失,如此大地可令反覆,如来之言终无漏失。以是义故,如来所说‘一切’有余。”(卷第十)
宜应依义不依语,“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佛教净除恶业的方法很多,高位菩萨的恶业应是已净,释迦牟尼佛的金枪、马麦等报应是愿力借用业的余缘示现受报。若恶业未尽,即使无明尽,也难免苦报,如佛世无明已尽的阿罗汉多有饥饿、疾病之苦乃至被人杀死,释迦牟尼佛也示现身苦。说“无明尽则苦尽”,是就总脱生死轮回苦来说的,虽然恶业未尽,但入无余涅槃,不生有漏五蕴,则恶业不会成熟受报,所以“苦尽”,其实恶业种子未尽,待回小向大再入三界时仍然会受苦报。从远缘来说,无明尽则易修行而使恶业尽,所以可说“无明尽则苦尽”。另外,如果持戒念佛回向往生净土,虽然无明未尽,恶业未尽,但可得苦尽,因为净土纯乐无苦(恶业无缘成熟,且渐得忏净),一生成佛。
【居士】留言者回复:
希望正面回答一下上面的问题,我是不太相信“业尽苦尽”的说法的,《涅盘经》和《楞严经》所说,必有一个是真,一个是假。如果业尽则苦尽,那么我们如今的佛教和婆罗门教没有区别。另外,燃烧身体的一部分来供养佛陀,是不是婆罗门外道的火供法?为什么其它所有经典当中都没有提到这个?燃烧手指供佛真的能够消业吗?怎么证明?
【贤佳】可回复:
业尽苦尽,无明尽苦尽,都成立(前文已论述),也可说都不成立(不可一切业尽,恶业尽仍可能有行苦;有余涅槃阿罗汉无明尽而仍有苦报,乃至无明尽的佛也示现苦报),角度不同。
业、轮回、涅槃、佛等概念都是婆罗门教早有的,并非部分概念同于婆罗门教就非佛法。可参看《关于佛经真伪的交流讨论之二》(https://www.zhengxinfofa.org/2169.html)。
敬心礼佛,一语赞佛,乃至以沙供佛,可以净业增福;看破身执,敬心燃指供佛,自然也可净业增福,只是一般人不宜滥做,可参看《辨析〈张恩友:“佛祖”是恶魔,“佛教”为魔教〉·〔六〕僧人自焚问题》(https://www.zhengxinfofa.org/1300.html)。
(五)
【居士】关于菩萨的“受乐”问题,我自己认为,菩萨如果逼不得已的去“正淫”,我认为其实是没有凡夫的“受乐”快感的,因为我认为,菩萨既然已经断除了无明,自然就和凡夫不一样,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有“受乐”快感,那这种“受乐”也是轻微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菩萨真的还有凡夫的“受乐”,自己都被众生度了,还如何谈度化众生呢?而且根据十二因缘来讲,“六入”缘“触”,“触”缘“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受”缘“爱”(爱欲)。菩萨既然已经断除了爱欲,我认为“受”自己也消失了。
还有一点,我认为登地菩萨就算是有肉身上的疼痛,也是一种示现,因为疼痛也是“三受”中的苦受,就算是有苦受,也是很轻微的。
您认为我的想法正确吗?关于登地菩萨正淫是否“受乐”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很长时间了。我是真的希望登地菩萨就算是“正淫”和示现逆行也没有丝毫的受乐,真的希望如此。
【贤佳】依十二缘起规律,断除“爱”,可断“取”,而非断“受”;断“触”则断“受”。所以首要是“根境不偶”而断触,不得已有触而受时,不应有无明所生爱取。
佛示现为阿罗汉而示现强烈身体苦受,说明阿罗汉是可能有强烈身体苦受的,否则佛这样示现会被强烈质疑。
如《(南传)相应部1相应38经/碎石片经》说:“世尊的脚被碎石片所割伤,世尊的强烈感受转起:苦的、激烈的、猛烈的、辛辣的、不愉快的、不合意的身体感受,世尊具念、正知忍受它,不被恼害。那时,世尊将大衣摺成四折后,以右胁作狮子卧,将[左]脚放在[右]脚上,具念、正知。…………一位天神在世尊面前吟出这优陀那:‘先生!沙门乔达摩确实是龙,当生起苦的、激烈的、猛烈的、辛辣的、不愉快的、不合意的身体感受时,以龙的仪法而具念、正知忍受它,不被恼害。’”(http://agama.buddhason.org/SN/SN0038.htm)
《大智度论》说:“问曰:若有为法无常故苦者,诸贤圣人有为无漏法亦应当苦!答曰:诸法虽无常,爱着者生苦,无所着者无苦。问曰:有诸圣人虽无所着,亦皆有苦,如舍利弗风热病苦,毕陵伽婆蹉眼痛苦,罗婆那跋提(音声第一也)痔病苦,云何言‘无苦’?答曰:有二种苦:一者身苦,二者心苦。是诸圣人以智慧力故,无复忧愁、嫉妒、嗔恚等心苦;已受先世业因缘四大造身,有老病、饥渴,寒热等身苦,于身苦中亦复薄少。如人了了知负他债,偿之不以为苦;若人不忆负债,债主强夺,嗔恼生苦。问曰:苦受是心心数法,身如草木,离心则无所觉,云何言‘圣人但受身苦’?答曰:凡夫人受苦时,心生愁恼,为嗔使所使,心但向五欲。如佛所说:‘凡夫人除五欲,不知更有出苦法。于乐受中,贪欲使所使;不苦不乐受中,无明使所使。’凡夫人受苦时,内受三毒苦,外受寒热、鞭杖等,如人内热盛,外热亦盛。如经说:‘凡夫人失所爱物,身、心俱受苦,如二箭双射;诸贤圣人无忧愁苦,但有身苦,更无余苦。’复次,五识相应苦,及外因缘杖楚、寒热等苦,是名身苦;余残名心苦。复次,我言:‘有为无漏法,不着故非苦。’圣人身是有漏,有漏法则苦,有何咎?是末后身,所受苦亦微少。”(卷第三十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5/T25n1509_023.xml#pT25p0230a0710)
【居士】那么,您认为如果一个修行人已经做到“根境不偶”是不是可以断除“三受”?因为在《楞严经》中说到,干慧地的菩萨(最开始的境界)就可以达到“根境不偶”。圆教之断除无明篇,初住以上四十二阶位,故共有四十二品无明。根据十二因缘来讲,我认为断无明的品数断得越多,“受”也就越来越轻。从登地菩萨开始,到仅仅剩下最后一品生相无明的等觉菩萨,可能“三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包括肉身的疼痛感。因为无明如果破了,那么接下来的“六入”和“触”肯定也会越来越少。
【贤佳】断无明可断来世生死五蕴之触受,并非能断过去业感的现在五蕴之触受,例如阿罗汉也有强烈业报苦受。
“根境不偶”,是对此相应的境没有触,自然没有受,但并非对其他一切境都断除了触受。
解脱生死的关键不是在受上着力,是在断爱取上着力,爱取的根本是无明。受上要注意防护,首要是离境离触,即守护戒和根律仪,避免激发爱取。
【居士】看到之前您的回信说到菩萨也不能昧因果,之前做的恶事就要受苦,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登地菩萨之前的业力现前,身体会有三受中的苦受,但是菩萨自身具足觉照力和正知正见不会有心苦。如果不是业力现前,而是以愿力度化众生的时候,以自身愿力去代替众生受刑受苦的时候,我认为这个时候菩萨是没有三受的,因为根境不偶,就已经切断了触,受更无从升起。纵使是正淫,也是一样无受乐,因为在十二因缘中说的很明确,无明才是接下来十一环的老大,把无明破了,接下来的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生、老死等也就会树倒猢狲散,因为无明是根本。那么我认为信位和住位菩萨,无明刚开始断,没有断得很深,可能正淫会有轻微的乐受,但是相比起凡夫那种强烈的淫欲受乐快感,行位、回向位菩萨的正淫受乐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登地菩萨破无明的程度已经很深,我认为纵使是正淫和化身度人行淫,也没有一点快感可言。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菩萨遇到业力现前,会有身苦,没有心苦,但如果是愿力占取主导的时候(比如正淫,以及代替众生受刑),没有登地的菩萨可能有三受,但比起凡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登地菩萨就没有三受。
【贤佳】十二缘起支是三世两重缘起,不是一世缘起。无明断,则断未来世的名色、六入、触、受等,现在世的名色、六入、触、受等未灭,所以见思无明断尽的阿罗汉仍有苦受,何况藏教初地菩萨还未断尽见思无明。
另外,有触而无苦受、无乐受,即是不苦不乐受,仍然属于三受。
【居士】您说的这些确实很有道理 ,是我之前对十二因缘没有掌握清楚。不过我是这样认为的,菩萨的正淫就算是有受乐,也几乎是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等同味同爵蜡),绝对不会像凡夫一样有那种极为猛烈的受乐。而且菩萨是对自己的身心有很强大的觉照能力的,不会被境界所转。您认为我这样说算正确吗?
【贤佳】是的。由正见深知不净而生厌离,必然乐受薄弱(或是苦受而无乐受),不会爱取。
【居士】我看了《楞严经》的一段(这里的经文指的是凡夫,不是圣人):“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同爵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卷第八)
解说:我没有丝毫的淫欲心,只是为了应付伴侣来行正淫,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没有丝毫淫欲心故,味同爵蜡,此类众生将要去他化自在天。
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经文的证据。仅仅是一个凡夫,在没有丝毫淫欲心的状态下行正淫都是味同爵蜡,就算不是登地菩萨,仅仅是信位、住位、行位、回向位,他们的证量也要远远高于凡夫,所以我认为贤位菩萨的正淫也注定不会有凡夫的“受乐”。凡夫没有丝毫淫欲心,正淫也是味同爵蜡,贤位菩萨和登地菩萨应该更是如此。我的观点是否正确?之所以这个问题困扰我这么久,是因为我认为菩萨如果还有凡夫的受乐,那就根本做不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我找到了关于七地菩萨境界的经文:可以念念入灭受想定。比声闻的境界高多了,声闻如果要进入灭受想定,必须先要打坐,随后从初禅上升到四禅,再从四禅上升到非想非非想处定,再上升到灭受想定。声闻人入灭受想定是有次第的而且必须打坐,而登地菩萨摩诃萨入灭受想定不需要打坐,随时一个姿势就可以进入这种状态,而且不用经过初禅,一念就可以进灭受想定。
继续十二因缘的讨论:您说十二因缘是灭掉来世的六入、触、受等等,今生的触和受还有,那么如果是一个人在现生证得登地菩萨果位,现生有六入和触等,但是等这个登地菩萨圆寂后,菩萨第二世再乘愿再来度化众生的时候,是不是就没有六入和触了?
【贤佳】“味同爵蜡”,并非没有淫欲心,只是欲爱薄弱,因为三果圣人才断淫欲心。没有淫欲心的标准是行淫时如热铁刺身,或如入火中、蛇口,不是“味同爵蜡”。就像麻风病人,痛痒部位被火烤,有时有大乐受,是病态的乐受;有时可能没感觉,味同爵蜡,其实仍然是病态的。健康人的状态是感受极大疼痛。
入灭受想定,就没有受了。一般人有触则有受,因为难免都有作意,屏蔽了作意则触不生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触而不觉等),但作意是难以彻底持续屏蔽的,三果以上的圣人才能入灭受想定。
有名色则有入、触,除非入住无余涅槃而不起名色。高位菩萨再来,见色声等尘都不会起染爱心,所以在尘不染、在欲行禅,但绝不会以身行淫。另外,高位菩萨再来是法性身的应化身,不是生死肉身,应是不同于凡夫。
如《大智度论》说:“若汝以受淫欲为乐,淫病重故求外女色,得之愈多,患至愈重。如患疥病向火,揩炙当时小乐,大痛转深,如是小乐亦是病因缘故有,非是实乐无病,观之为生慈愍。离欲之人观淫欲者亦复如是,愍此狂惑为欲火所烧,多受多苦。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身苦相苦因,行者知身但是不净、无常苦物。”(卷第十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5/T25n1509_019.xml#pT25p0199b1901)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辨破藏密男女双修法》https://www.zhengxinfofa.org/3650.html
《辨破附佛外道修炼肉身妄说》https://www.zhengxinfofa.org/2034.html
【居士】那么高位菩萨如果是无可奈何的正淫,他们毫无淫欲心,是不是就可能是正淫的时候如同入蛇口?不但不是乐受,反而是苦受?
【贤佳】贤位菩萨可能有不得已的正淫,高位菩萨(圣位菩萨)不会亲身正淫。贤位菩萨是否是如入蛇口的苦受,不好说,但肯定不会有贪爱染着,至少是“味同嚼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