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戒交流讨论之十四(20211116)
(一)
【居士】两位女居士和一位出家男法师合影可以么?一位女居士加一位男居士和一位出家男法师合影可以么?
【贤佳】不犯戒,但出家人不要挨触异性。
(二)
【居士】有人留言:
请问大僧寺院,女居士(义工)能做寺院执委参与寺院的管理以及比丘僧团的事务吗?
【贤佳】可回复:
戒律没有禁止,但要求女居士不应参与僧团羯磨作法(一般议事无妨),且不要与一位比丘独处,还应适当了解僧物处置的相关戒律。僧、女常相共事,可能接触频繁,业系深强,易生情染,或引讥嫌,宜应谨慎。
(三)
【居士】戒律上允许两同性僧人、僧人与同性居士居住于同一间房子?
【贤佳】戒律允许同性僧人同住一室,但若有同性恋倾向则不应同住一室。僧人可与同性居士同住一室两夜至三夜,不能超过第三夜;若有同性恋倾向,也不应同室住。
(四)
【居士】文章《居士给硬背父母出家僧亲的建议》下有人留言:
经常听到有人用“宁动千江水,不动道人心”来指责人,请问这句话的出处是哪里呢?其原意是怎么样的?
【贤佳】可回复:
CBETA大藏经电子集成中检索不到这句话。这句话流传的意思是不要扰乱道人(出家人)的修道之心,较多指不要色诱道人,也多被“道人”利用来迁责他人,其实更应用来要求道人自己不要被外境动心,如戒律要求比丘守护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根),不取行相,不取随好。
(五)
【居士】“画僧牧山”(张大石/释宏任):
我看他吃饭视频顿顿喝酒,而且有时候僧衣和便服搭配穿,好像骗子……
【贤佳】“画僧”喝酒、吃鸡蛋,还在“快手”公开宣扬,炫耀吃喝,大违佛法,是光头俗汉,败坏佛教。
【居士】看着像假和尚,不然也太明目张胆……
【贤佳】如果是受了“三坛大戒”,如此凌蔑戒律,多半是自诩有神通,或是崇信藏密邪法,无惭无愧败坏佛教,不能算是真和尚。
(六)
【居士】现在有些道场举行“三坛大戒”,居士喜欢供养茶叶,如法吗?因为供养茶叶,可能下午就会泡起来喝,就等于破斋戒。
【贤佳】是易引发犯戒,避免为好。
(七)
【居士】《常敏法师荣膺九华山化城寺方丈》(菩萨在线2021-11-01)
袈裟不可以绣千佛,那可以绣龙吗?
【贤佳】也不可以。绣花也不行,何况绣龙。
【居士】“千佛衣,即贤劫千佛所制之衣,即吾人所搭之五衣、七衣、祖衣。无知之人绣佛像于衣上,则罪该万死矣!愚人不知罪过,反以为荣,又复绣龙、绣花,以堂堂比丘而学女人派调,其人之资格已半文不值。莲池大师《正讹集》第一条已说之。”—— 《印光法师文钞·答慕西和尚问》
【贤佳】印光大师直言可贵!更多相关文据可参看:
《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五·(八)》
【居士】《憨山大师 | 刻金刚决疑题辞》(南华禅寺2021-06-18)
《为何说慧能是禅宗的真正“创始人”?》(南华禅寺2019-06-24)
广东南华寺给憨山大师、慧能大师法像披绣花龙“袈裟”,会不会对大师不敬、亵渎呢?
【贤佳】是亵渎、失敬。
【居士】再看一个,也穿绣花“袈裟”:
《了法法师荣膺雁荡山能仁寺中兴第一任方丈》(大菩文化2021-10-10)
(八)
【居士】《挂单和尚诉寺庙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法官的判决神了(附判决书全文)》(子非鱼说劳动法2021-10-23)
这个寺院我出家时去过,平时以承接经忏“佛事”为业,有时也有些还俗和尚冒充僧人做“佛事”,所以挂单僧人认为属于工作挣钱。
【贤佳】这个判决的理则很好,有利于遏制出家职业化。
【居士】记得很多年前,*佛学院某僧讲师因为缺勤被扣工资,心怀不满打了另一僧人(好象是方丈室侍者)。为钱打架(本来戒律连金钱都不允许摸),离道太远了!何况还是佛学院教师,不能以身作则。此事在当时的佛教刊物有讲。
【贤佳】金钱容易败德,所以戒律禁止僧人捉蓄。一般人不知过患,对佛语、戒律缺乏信心,所以与道隔远,乃至趋于恶劣下流。
(九)
【居士】法师请阅:
《寺庙与挂单和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务关系,那是啥关系?》(律动达人 2021-10-24)
寺院单资算劳动报酬吗?单资要发给僧人,而不是他的净人保管,是不是违“不捉金钱戒”?
【贤佳】寺院单资不算劳动报酬,正如居士对僧人的供养不算僧人的劳动报酬,否则属于邪命。法院的判决是很合理的。
如《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说:“邪命众生者,所谓出家剃除须发,断诸资生,修无着行,着诸种种异相衣服,不护禁戒,起种种见,行诸异行种种方便,求诸利养非法活命,各各不能自法中住,如是名为邪命众生。”(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9/T09n0272_004.xml#pT09p0334a1501)
《四分律行事钞》说:“邪心者,谓贪心规利,邪命说法,以财自壅。”(卷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2.xml#pT40p0050a1801)
《四分律行事钞》说:“若至请家,施主令读经者,依语为之。主人口不言者,不须辄问,同类邪命。”(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3.xml#pT40p0135a2301)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单资发给僧人,僧人犯捉钱宝戒、蓄钱宝戒。相关辨析可参看:
《护僧问题答疑讨论》
《论不捉金钱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