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藏海外宣传之四

论西藏海外宣传之四(2040226)

(一)

贤佳】文稿《论西藏海外宣传之二》(https://www.zhengxinfofa.org/9617.html供参考,也愿听您的看法。

网友丁】那位在澳大利亚居住的居士说到了神秘主义的吸引,可能神秘的东西会在潜意识里诱惑着人类,让人欲罢不能。

陈兵的《佛教生死学》里提到:“在精勤修习的僧尼道士中,颇有自称能看别人前生者,以藏传佛教的僧人中为多。”明明我们无法证明前生来世(催眠回顾前生的有一些情节其实是大脑加工想象出来的,总之轮回尽管有很多例子,其中相当一部分也无法反驳,不过存在轮回的结论至今还没有得到学界和社会各界公认),但比起完全不相信而走开,人们还是偷偷地好奇自己前世是什么。就像很多人想要知道自己的命,就去找人算命。比起“勤修戒定慧,熄灭贪嗔痴”来说,知道自己的前生后世是什么、玩弄玩弄神通,后者可比前者有意思多了,又更容易、更刺激,所以就特别能吸引大众的目光。

除了神秘主义的吸引外,藏传佛教有一些内容和现代科学成果更为贴合,这一点汉传是比不了的。比如还是陈兵的这本书中说到:“密乘无上瑜伽的身心多层次缘起说,论析身心的内在结构、微观结构更是慧眼独具。”现代人很惊讶于藏传佛教在过去那个没有B超的时代,是怎么知道胎儿多大长出眼睛、多大分出手指的,是怎么能透视人的内脏的。而且听说某地出土过一些古代地图,这些地图是以在空中的视角画的,和实际情况分毫不差。在没有飞机的年代,这些地图又是什么人悬浮到空中画的,至今没有答案。但是有人目击过喜马拉雅的高僧悬浮于空中。汉传相比于藏传,似乎少了一些“高科技”和“狠活儿”。

澳大利亚那位居士还提到了有的人学藏传是为了更好的为世俗生活服务,如“苹果”前帮主的个人经历。藏传确实更受那些商界精英的青睐,在这里我给您推荐一本书:《当和尚遇到钻石》(https://mbd.baidu.com/ma/s/w0K2s35V)。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比丘,但却是他的师父鼓励他去涉足商界,而且是不还俗、以比丘的身份下海经商。汉传肯定不会是这样。汉传会说从事商业、去卖钻石挣钱是比丘的不正业,应该禁止,非要去做,可以还俗后再去。

所以,感觉藏传是让人学了以后更加接近和融入社会,而汉传学了以后是让人更加封闭和远离人群,仿佛与社会割裂开来。

您和那位留学美国的居士说:“藏密教徒(包括‘法王’‘活佛’等)常说证得空性的大修行者做杀、盗、淫、妄等不破戒,或说发菩提心者可以用杀、盗、淫、妄等手段护教利人而无罪,实是违背佛法的滥说,并非高层次见解、修行,不能由此解脱、成佛,而是难免堕落,且多祸害世俗。”这个我不太同意。我虽然没有找到大修行者杀人不破戒的依据,但我找到了大修行者自杀而不破戒的依据,毕竟自杀其实也算杀害了一条生命。

依据一是释昭慧法师编的《佛教规范伦理学》中提到了在佛经中也有比丘因重病自杀而佛陀默许的情况,“对同样的自杀事件,有的呵责而有的默许,原因就在于圣凡有别。”依据二是陈兵的《佛教生死学》里面提到,“对于已证得阿罗汉果之圣者的自杀,佛陀则不一概反对。”甚至有一位比丘怕自己退转,证得阿罗汉果位后自杀,佛还说偈赞之。所以证得圆满果位的人自杀,佛陀应该是默许的。

以这两个依据为判断,我质疑了“*山人”的这篇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ApOE5j13Kuz9q2k9z8UHWw

(摘录){问:万一生了重病,可以选择自杀来减少痛苦吗?答:不可以,因为自杀无法灭罪,来世还是要承受这些痛苦的,而且可能会更加剧烈。故《维摩诘所说经》云:“是有疾菩萨以无所受而受诸受,未具佛法,亦不灭受而取证也。”大意是:“这位生了重病的菩萨,以无所受的空寂之心,方便承受一切病痛之苦受,即使尚未完全成就殊胜佛法,也不会选择自杀来灭除色身的感受,哪怕你死后能够证得圆满果位也不可以。”}

我认为生了重病的菩萨如果死后可以证得圆满果位,那么就是可以自杀的。我将自己的思考和引据发给了“*山人”。得到了“*山人”的回复:“你所说,不足论。以后不要联系。”而且“*山人”还骂我精神状态有问题,说我不是正常人。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如果我最终成为了一个像史马或者alphago那样的辟佛大师的话,那“*山人”有些许功劳。他的行为在我看来是辩不过就开始摆资历,类似于“是我懂你懂啊~”那种嘴脸,还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实在是在探讨问题上既不能让人信服(拿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只知道放狠话说不要联系),在人品上又让人鄙视(比如辩不过就人身攻击,无比高傲,对人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所以我也不含糊,指出了他与社会实际脱离太久,变得高傲地忘乎所以的问题。然后“*山人”在他后续的文章里说我这是造成了两方的相互伤害,意思是我不应该回信反击。但是我可没有耶稣的气量,别人扇我一巴掌,我把另一边脸再给他去扇。谁敢扇我一巴掌,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他就必须也挨一巴掌,或者当下或以后付出同等的代价。我又不吃他家大米,他也不给我每月发钱,而且我给他打过赏,严格意义上我还是他的衣食父母呢,他就这个态度。干嘛害怕得罪他,我又不是什么受虐狂。不是说我有多狠辣,而是这样做才公平,这样有一些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就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了;以这样的原则立世,我也免于受到PUA。如此一来,反击的举动从长远来看对大家都有好处。

有时候我会想僧人真的值得供养吗?“*山人”应该还是僧人界的翘楚了吧,毕竟他还能写文章和出书以抵信施,却都是这个素质,那岂不是99%的供养都养了一群社会寄生虫吗?僧人的身份有何高贵,我没看出来。我觉得别人对你的尊重和你的威望都是你的所作所为一点一点争取来的,而不是说你僧人的身份就让我们自动形成上下尊卑的等级关系,你就可以颐指气使了。

不好意思扯远了!由于之前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就又把它问到了您,希望您可以代“*山人”帮我解答了这个疑惑,我想他会谢谢您的。而且虽然我俩因为这事相互取关了,但我感觉他还在偷偷看我的公众号文章更新并把这些文章作为灵感去撰写他自己的文章。我既然能这么说,那说明我也在偷偷看他的文章,承认也无所谓,因为他骂我的事现在还是让我生气,我不考虑什么“生气就是没有修行”。我就是没有修行,但我至少能正视自己的情绪:别人无端骂了我,我就是生气,也觉得不公平,故而不后悔反击。骂自己的人是不容易被忘记的,所以我还总是偷偷看他的文章,本来我之前对看他文章没有那么大的兴趣。

贤佳】“僧人的身份有何高贵,我没看出来”,您这质问得很好!

您说藏密僧人善于经商挣钱,如果这个成为高贵的因缘,那么居士信众更应礼拜供养比尔盖兹、马云等富豪。您说藏密贴合医学、科技,如果这个成为高贵的因缘,那么居士信众更应礼拜供养现代名医、科学家。您说藏密似乎有天眼通(见胎中婴儿)、神足通(飞行空中),如果这个成为高贵的因缘,那么居士信众更应礼拜、供养神通广大的外道、鬼神,而况藏密的“神通”多杂妄语欺诳、淫乱害人。

汉传佛教经典中有不少医学知识(包括说胎儿生长阶段)、科学知识(如说“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等),汉传僧传中也记载了一些神通事迹,但都不作为佛教的重点看待和崇扬。

现代商业发达、物质丰富,然而不能解决贫富分化、贪污腐败、人心不满等问题,反而可能有时更趋严重。现代医学、科技发达,然而不能解决人们因贪食、淫乱引生的糖尿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问题,也不能消除战争、谋杀,反而可能成为贪食、淫乱、战争、谋杀的有力工具。基于石油、矿产等资源开发和消耗的现代经济文明还能持续多久,也是未知数,或许在资源耗尽之前就被战争、恶劣气候等摧毁殆尽。

忽视佛教不共世俗、外道的内容价值,而强调佛教顺同世俗、外道的内容价值,如同买椟还珠。

关于自杀是否破戒,这有两个层面。首先自杀不能例同杀他人,如同随意耗用自己的财物不能例同随意耗用他人财物。其次,佛制别解脱戒的不杀生戒中,断尽烦恼者自杀属于开缘(如舍利弗、阿难尊者等阿罗汉化火焚身自杀不属于犯戒)(杀他人则不属于开缘),未断尽烦恼者(包括三果圣人)自杀则犯不杀生戒的方便罪(自杀成功时尽形寿的别解脱戒戒体自动失去,所以不是正破戒)。但戒律允许生重病而难以医药治疗的凡夫比丘断食(或许由断食疗法而病愈,或许死亡),不允许用刀、绳、毒药等激烈方式自杀。可参看《临终关怀相关戒律问题讨论》(https://www.zhengxinfofa.org/3885.html)。戒律的开遮轻重唯以经律佛语为准,不能个人随意例推立义。

“*山人”引用《维摩诘所说经》内容,误解了经义。经文意思是说菩萨已证空性,而没有具足佛法,生重病时也不会灭受而取证偏空的小乘无余涅槃。这是说菩萨的修行价值取向,不是论说断尽烦恼者自杀是否犯戒,更不是论说凡夫自杀是否犯戒。如《维摩经义疏》(〔隋〕吉藏法师)说:“‘是有疾菩萨以无所受而受诸受,未具佛法,亦不灭受而取证也’,此下第二,次明化他调伏。就文亦三:初明为物受生,二明为物忍苦,三即除物病。无所受者,即是空病亦空,故心不受着空有也。而受诸受者,心虽无所受,而为物受生及生中苦乐等。以为物受生则具行众行,名为佛法。若未具众行,亦不灭三受而取二乘涅槃也。”(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8/T38n1781_004.xml#pT38p0955b2106

“*山人”崇信藏密邪师邪法,基本知见不正,虽多论著,实多误人,您质疑、批评几句是有益的,但不必奢求他会认错。

网友丁】谢谢您对“大成就者是否可以自杀及大成就者自杀是否破戒”的翔实阐述,我被说服了。

至于“*山人”道不道歉的问题,我也没想过让他道歉。只有在意一个人,才会在意他的道歉,而他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他的有些话,比如“‘*山人’的风采不是你这样的人能见识到的”,都让我觉得特别恶心反胃。只有一点我挺好奇,当时人家“*山人”就说了:“如果我说错了,所有因果业报我自己承担,文责自负。”那么我这篇文章的发表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他不当行为的业果之一,不知道他是否用“神通”预见到了(如果他有神通的话)。我的态度就是不管他道歉不道歉,此事都翻篇了,除非他看见这篇文章后又跳着脚地来找我翻扯,那我就得跟他说道说道了。不过他这样做首先就违背了他自己说的话,因为他跟我说了三遍还是四遍“不要再联系”这句话。

您说:“忽视佛教不共世俗、外道的内容价值,而强调佛教顺同世俗、外道的内容价值,如同买椟还珠。”那么,我想向您请教,您觉得什么是佛教不共世俗、外道的内容价值呢?

我可以抛砖引玉,先发表一下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我认为佛教不共世俗、外道的内容是它是离欲的、寂灭的。之前在网上看到有人说,那种学着特别顺的可能不是佛法而是相似法或心灵鸡汤,那种感觉有点儿别扭的反而有可能是佛法。我觉得之所以会有这种别扭的感觉,就是因为佛法是与人的本能和欲望相违背的,就像自律是反人性的,所以真正的学佛应该不会让人特别爽,当然应该也没到味同嚼蜡、学不下去的地步,给人的感觉应该是在两者之间。

当然,佛法的这种离欲和寂灭是不是对的不好说。佛法的价值取向只是世界上万千价值取向之一,就像我喜欢吃草莓味的冰淇淋,而他喜欢吃香草味的冰淇淋,我们不能说喜欢吃草莓味就对,喜欢吃香草味就错,更多的是“你开心就好”。

您说:“现代商业发达、物质丰富,然而不能解决贫富分化、贪污腐败、人心不满等问题,反而可能有时更趋严重······基于石油、矿产等资源开发和消耗的现代经济文明还能持续多久,也是未知数,或许在资源耗尽之前就被战争、恶劣气候等摧毁殆尽。”

宗教兴许可以解决其中一部分问题,但是不要夸大宗教的作用。宗教的不完备性导致它在解决实际问题时非常无力,能做的大多还是只局限于高呼和号召。何新在《哲学沉思录》里说:“宗教并非对宇宙终极真理的解答,而仅仅体现神灵对人类的启示。宗教是宇宙隐秘的神秘主体通过人类中的一些先知而创立。先知得到启示但自身并非神灵,所以一切宗教教义都是不完满而且充满自相矛盾的。”

不知道您对我上述的表述有何看法?同时愿听您对佛教不共外道、不同世俗的价值的阐释。

贤佳】“佛教不共世俗、外道的内容是它是离欲的、寂灭的”,这是随顺小乘教法的浅见。很多外道也是追求离欲、寂灭的,持戒苦行看起来远超佛教。佛教的深层不共之处在深远正见,明识宇宙成坏、人生苦乐真相及究竟安稳之道。这不是从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看待的,而是从无量劫中宇宙成坏、无量人类文明成毁的历史看待的。

如《佛说长阿含经·梵动经》:“世尊告诸比丘:若有方便毁谤如来及法、众僧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所以者何?若诽谤我、法及比丘僧,汝等怀忿结心、起害意者,则自陷溺,是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比丘!若称誉佛及法、众僧者,汝等于中亦不足以为欢喜庆幸。所以者何?若汝等生欢喜心,即为陷溺,是故汝等不应生喜。所以者何?此是小缘威仪戒行,凡夫寡闻,不达深义,直以所见如实赞叹。

“云何小缘威仪戒行,凡夫寡闻,直以所见如实称赞?彼赞叹言:‘沙门瞿昙灭杀、除杀,舍于刀杖,怀惭愧心,慈悯一切。’此是小缘威仪戒行,彼寡闻凡夫以此叹佛。又叹:‘沙门瞿昙舍不与取,灭不与取,无有盗心。’又叹:‘沙门瞿昙舍于淫欲,净修梵行,一向护戒,不习淫逸,所行清洁。’又叹:‘沙门瞿昙舍灭妄语,所言至诚,所说真实,不诳世人。沙门瞿昙舍灭两舌,不以此言坏乱于彼,不以彼言坏乱于此;有诤讼者能令和合,已和合者增其欢喜,有所言说不离和合,诚实入心,所言知时。沙门瞿昙舍灭恶口,若有粗言伤损于人、增彼结恨长怨憎者,如此粗言尽皆不为;常以善言悦可人心,众所爱乐,听无厌足,但说此言。沙门瞿昙舍灭绮语,知时之语、实语、利语、法语、律语、止非之语,但说是言。沙门瞿昙舍离饮酒,不着香花,不观歌舞,不坐高床,非时不食,不执金银,不蓄妻息、僮仆、婢使,不畜象马、猪羊、鸡犬及诸鸟兽,不蓄象兵、马兵、车兵、步兵,不蓄田宅、种植五谷,不以手拳与人相加,不以斗秤欺诳于人,亦不贩卖券要断当,亦不取受抵债横生无端,亦不阴谋面背有异,非时不行,为身养寿,量腹而食,其所至处衣钵随身,譬如飞鸟,羽翮身俱。’此是持戒小小因缘,彼寡闻凡夫以此叹佛。……

“更有余法,甚深微妙大法光明,唯有贤圣弟子能以此言赞叹如来。何等是甚深微妙大光明法,贤圣弟子能以此法赞叹如来?诸有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末劫末见,种种无数,随意所说,尽入六十二见中;本劫本见、末劫末见,种种无数,随意所说,尽不能出过六十二见中。……

“诸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起常论,言:‘我及世间常存。’此尽入四见中。……彼沙门、婆罗门以何等缘,于本劫本见起常论,言‘我及世间常存’,此尽入四见中,齐是不过?或有沙门、婆罗门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二十成劫、败劫,彼作是说:‘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所以者何?我以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二十成劫、败劫,其中众生不增不减,常聚不散。我以此知: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此是初见,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于四见中齐是不过。

“或有沙门、婆罗门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四十成劫、败劫,彼作是说:‘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所以者何?我以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四十成劫、败劫,其中众生不增不减,常聚不散。我以此知: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此是二见,诸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于四见中齐是不过。

“或有沙门、婆罗门以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八十成劫、败劫,彼作是言:‘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所以者何?我以种种方便入定意三昧,以三昧心忆八十成劫、败劫,其中众生不增不减,常聚不散。我以此知:我及世间是常,此实余虚。’此是三见,诸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于四见中齐是不过。

“或有沙门、婆罗门有捷疾相智,善能观察,以捷疾相智方便观察谓为审谛,以己所见、以己辩才作是说言:‘我及世间是常。’此是四见,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于四见中齐是不过。此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是常,如此一切尽入四见中。‘我’及世间是常,于此四见中齐是不过。唯有如来知此见处,如是持、如是执,亦知报应。如来所知又复过是,虽知不着,已不着则得寂灭,知受集、灭、味、过、出要,以平等观无余解脱,故名如来。是为余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使贤圣弟子真实平等赞叹如来。

“复有余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使贤圣弟子真实平等赞叹如来。何等是?诸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起论言:‘我及世间半常半无常。’彼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计‘我’及世间半常半无常,于此四见中齐是不过。或有是时,此劫始成,有余众生福尽、命尽、行尽,从光音天命终,生空梵天中,便于彼处生爱着心,复愿余众生共生此处。此众生既生爱着愿已,复有余众生命、行、福尽,于光音天命终,来生空梵天中,其先生众生便作是念:‘我于此处是梵、大梵,我自然有,无能造我者。我尽知诸义典,千世界于中自在,最为尊贵,能为变化,微妙第一,为众生父。我独先有,余众生后来;后来众生,我所化成。’其后众生复作是念:‘彼是大梵,彼能自造,无造彼者,尽知诸义典,千世界于中自在,最为尊贵,能为变化,微妙第一,为众生父。彼独先有,后有我等;我等众生,彼所化成。’彼梵众生命行尽已,来生世间,年渐长大,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入定意三昧,随三昧心自识本生,便作是言:‘彼大梵者能自造作,无造彼者,尽知诸义典,千世界于中自在,最为尊贵,能为变化,微妙第一,为众生父,常住不变。而彼梵化造我等,我等无常变易,不得久住。是故当知:我及世间半常半无常,此实余虚。’是谓初见,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本劫本见起论——半常半无常,于四见中齐是不过。……

“复有余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何等法是?诸有沙门、婆罗门于末劫末见起断灭论,说众生断灭无余,彼尽入七见中。于末劫末见起断灭论,说众生断灭无余,于七见中齐是不过。彼沙门、婆罗门因何事于末劫末见起断灭论,说众生断灭无余,于七见中齐是不过?诸有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论、作如是见:‘我身四大、六入,从父母生,乳哺养育,衣食成长,摩扪拥护,然是无常,必归磨灭,齐是名为断灭。’第一见也。或有沙门、婆罗门作是说言:‘此我不得名断灭,我欲界天断灭无余,齐是为断灭。’是为二见。或有沙门、婆罗门作是说言:‘此非断灭,我色界化身,诸根具足,断灭无余,是为断灭。’有言:‘此非断灭,我无色空处断灭。’有言:‘此非断灭,我无色识处断灭。’有言:‘此非断灭,我无色不用处断灭。’有言:‘此非断灭,我无色有想无想处断灭。’是第七断灭。是为七见。诸有沙门、婆罗门因此于末劫末见言此众生类断灭无余,于七见中齐此不过,唯佛能知,亦复如是。……

“诸有沙门、婆罗门于本劫本见、末劫末见,各随所见说,彼尽入六十二见中;各随所见说,尽依中在中,齐是不过。犹如巧捕鱼师,以细目网覆小池上,当知池中水性之类皆入网内,无逃避处,齐是不过。诸沙门、婆罗门亦复如是,于本劫本见、末劫末见,种种所说,尽入六十二见中,齐是不过。

“若比丘于六触集、灭、味、过、出要,如实而知,则为最胜,出彼诸见。如来自知生死已尽,所以有身,为欲福度诸天、人故。若其无身,则诸天、世人无所恃怙。”(卷第十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1/T01n0001_014.xml#pT01p0088c0903

 

(二)

贤佳】(20240220)我们先前的交流内容编订如附件《论西藏海外宣传之四》(如上),我考虑以此请人用微信私信发给“*山人”微信公众号,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给他直接反驳的机会,您看是否合适?

网友丁】您可以自己或请人直接发“*山人”的邮箱(见截图)。

贤佳】刚才已将文稿发给“*山人”邮箱,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网友丁】如果他有什么针对我个人的攻击,您可以直接转发我。

贤佳】(20240221)“*山人”回复如下:

{不必请教,道不同不相为谋。

1.我很早就批评过前会长,您举报他,大快人心,这方面咱们没有分歧;

2.我和藏传佛教没关系,但我包容他们,不反对他们,这方面和您不一样;

3.那位居士说的都是是非,所说不全面,事实上,我还推荐过她的公众号给许多人,只是她经常联系我,发很多文字,影响我的时间,所以,我才不愿意和她联系;

4.关于那句经文的意思,我保留自己的理解。因为,生病的业力还没有消尽,自杀不能解决问题。阿罗汉三昧真火入灭,不同于自杀,是在业力尽了的时候,已经离世,把尸体用神力焚化而已。

其它不说了。}

我给他回复如下:

{感谢回复!有些疑问:

1.感谢支持举报!您何时批评前会长什么问题?能具体告知吗?

2.您有崇扬藏密莲花生“大士”及其言教吧?您说包容“藏传佛教”,是表示有不认可的地方吗?您不认可藏密教法什么内容?

3.您说“那位居士说的都是是非,所说不全面”,仅仅是不全面,其转述的事况内容没有虚假吗?如果有虚假,具体什么内容虚假?

4.(1)您说“生病的业力还没有消尽,自杀不能解决问题”,那生病只能干挨以消业力吗?看病吃药、做手术等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吗?

(2)您说“阿罗汉三昧真火入灭 ,不同于自杀,是在业力尽了的时候,已经离世,把尸体用神力焚化而已”,阿罗汉起始发起“三昧真火”以焚身时,是死前还是死后?

(3)业力消尽才能解脱生死吗?无量劫的善恶业力无量无边,怎么消尽?}

他的邮箱退信了,提示说“邮件被对方的黑名单设置或者过滤器等原因导致拒收,投递失败”。